台中市北屯區一名年約7歲的黃姓男童今(3)日下午3時許騎乘腳踏車時,疑似自路邊橫越,遭後方一台機車剎車不及撞上,拋飛到內線車道,又遭一台轎車撞上,送醫後宣告不治。對此,男童的父親表示,當天兒子和往常一樣出門找同學,沒想到卻遇上死亡交通事故,令他難以接受。
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黃姓男童出身于單親家庭,父親在北屯區經營汽車修配廠,黃父與妻子離異後,獨自撫養兩個兒子,大兒子已經高中畢業,而黃姓男童就讀國小。黃父平常非常疼愛兒子們,也很注意孩子功課,當天男童和往常一樣,下午找了同學出去玩,怎料遇上死亡交通事故,父子天人永隔。
▲台中市一名男童今日騎腳踏車從路邊竄出,遭一輛電動機車、一輛轎車撞上,搶救無效死亡。(圖/記者許權毅攝,下同)
回顧案件,事發地點位于北屯區敦化路二段、仁平路口,黃姓男童疑似自路邊橫越,遭到後方湯姓男騎士剎車不及撞上,拋飛到內線車道後,又遭傅姓男子駕駛的轎車撞上,導致手腳受傷意識模糊,經處置後送中國附醫搶救,但院方仍于下午5時許宣告不治。
湯姓男騎士表示,當時自己是直行,男童突然從人行道衝出來,「他一定是沒有在看,所以我們兩個人才都來不及」,發生碰撞後男童飛到內線道。傅姓駕駛則指出,當時男童騎腳踏車過馬路,跟機車碰撞然後飛出來,他看到時已經來不及反應了。詳細事故原因仍待調查釐清。
駕駛員安全行駛十不準:
第一、自覺遵守交通法規,不準駕駛不符合要求的車輛;
第二、出車前做好充分車況檢查,不準開帶病車上路;
第三、行車4小時休息時長不得小于20分鐘,不準疲勞駕駛;
第四、安全裝載,不準超載超速;
第五、按指定車道行駛,不準浮躁開車;
第六、行車時跟車不準太近,預留充足制動距離;
第七、飲酒后不準駕駛機動車輛;
第八、不準不接受安全教育、學習和培訓;
第九、不準帶病駕車,有色盲,殘障人士需要經過審批才能駕駛;
第十、不準搶時間行車,文明禮讓。
以上安全行車十不準法則你都能做得到,那麼恭喜你,相信你是一個「好司機」,希望加大力度動員身邊朋友安全行車,這樣才能共建美好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