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長鄭銘謙首度簽準死刑執行命令,2013年以童軍繩勒斃女友母親並[性·侵]殺害女友的死囚黃麟凱,成為民進黨政府挑中的執行死刑第3人,今(16日)晚槍決。
最新消息,黃麟凱將于今(16日)晚21時在台北監獄刑場槍決。
黃麟凱自幼喪父,由母親獨力扶養成人,他2009年至2012年間就讀新 北市立三重高級商工職業學校附設進修學校,在校期間結識被害王姓女子,與她交往成為班對,兩人2013年7月協議分手,但王女髮現交往期間賬戶被黃麟凱盜領20餘萬元,2013年9月向其催討,黃麟凱起意殺人。
2013年10月1日,黃凱麟潛入王女家中,先以童軍繩將王女的母親勒斃,並潛伏在屋內廚房等待王女返家,當天下午5時許王女返回,黃麟凱以童軍繩綁住王女雙手強制發生關系,再以童軍繩從背面纏住王女的脖子將其勒斃。
黃麟凱被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法院2017年駁回上訴,判黃麟凱死刑確定。經過8年,黃麟凱成為民進黨政府「選中」死刑執法的第3人,黃麟凱執行死刑後,國內死因減1人剩下36人。
2013年,年僅19歲的黃麟凱狠下心毒手殺了交往3年的女朋友還有女友的媽媽。他和女友是高中班對,畢業後女生考大上學,而黃麟凱不幸落榜去當兵,兩人以分手收場。
黃麟凱不能接受這樣的結果,以及女朋友要討回交往期間9萬元的娛樂費,使他決定殺人報復。他趁著軍中放假,戴頭套變裝,為了避免留下指紋,還刻意帶了手套,先到女友家勒死女友的媽媽,半小時後,女友回家了,他先綑綁女友,再蒙眼發生關系最後勒斃。他殺完人還翻箱倒櫃要找訂情戒指,甚至又偷走1萬元。
女友父親當時曾痛罵,希望社會能還他們一個公道,「判他100個死刑啦!」。今黃麟凱遭槍決,家屬除了感謝司法還公道,也表示「明是女兒生日,會告訴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