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三民區一棟社區大樓近日爆發了一起長達數年的停車糾紛,涉事的兩位住戶因為停車問題鬧得不可開交。這兩位住戶都是劉姓,一位是駕駛日產SENTRA的劉男,另一位則是賓士車主。他們因為車位太過接近,長期爭執不休。最終,賓士車主放下「殺手鐧」,在兩人車位之間擺放了一排鐵釘,導致劉男的小腿被刺傷,事情鬧到法院,兩人對簿公堂。
根據《ETtoday新聞云》報導,這兩位住戶使用的是大樓地下停車場34號和35號車位。賓士車主長期認為劉男停車時與他的車過于靠近,雙方多次因此發生爭執。糾紛的爆發點發生在2017年3月11日下午5點,賓士車主明知劉男經常會利用兩個車位之間的空隙上下車,便將一個裝有鐵釘的「請勿停車」告示牌放在該處,且將鐵釘的尖端朝向劉男的車位方向。
當天傍晚,劉男回到家,下車時因為車身與鐵釘僅隔50公分,左腿碰觸後受傷。他表示當時情況非常危險,公共空間不應該出現如此危害他人安全的物品。他氣憤地說:「這種東西很容易讓人受傷,大家都是有小孩的家庭,怎麼能放這麼危險的東西?」隨後,劉男選擇報警並提告,指控賓士車主的行為。
這場糾紛其實並非一時之爭。據劉男回憶,他在5年前搬入這個社區後,雙方就因為停車問題多次發生衝突。去年,賓士車主甚至在車位間裝上了鐵柵欄,劉男則跟進模仿,最終經由管委會協調後,要求雙方都拆除設施。儘管如此,兩人仍不甘示弱,繼續互控竊佔和強制罪,最終檢方不起訴處分。這次鐵釘事件更讓劉男決定憤而提告。
事實上,賓士車主曾在2016年透過媒體表達過他的無奈。他表示,由于自己的車位緊鄰牆壁,出入車位非常不便,因此曾多次向劉男提出請求,能否讓出一些空間方便進出。當時大樓管委會也建議劉男可以稍微超過白線停車,以留出更多空間。然而,劉男堅持自己遵守規矩,拒絕了這個提議,並強調:「我是遵守規矩的住戶,怎麼能超過白線停車?」
賓士車主因屢次遭到拒絕,心生不滿,才決定放置鐵釘進行「反制」。他表示,自己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劉男多次故意將腳踏車或機車橫停在他車位前,讓他無法順利上下車。他認為這是劉男的挑釁行為,無奈之下才做出這樣的決定。
一審法院認為,賓士車主明知鐵釘可能造成他人受傷,且在庭審中也承認鐵釘具有「嚇阻作用」,存在不確定傷害的故意,因此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然而,賓士車主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進一步調查指出,劉男平時會將機車或腳踏車停在自己的車位,返家時會先移開物品再停車,因此他理應能夠發現釘牆的危險物品。
此外,法院還指出,劉男車位右側有足夠的空間可以稍微調整停車位置,以避免發生意外。
針對劉男堅持「絕不超出白線停車」的說法,法院檢視現場照片後發現,劉男其實經常將車子停出停車格外,顯示他並非完全遵守車位界線。此外,法院指出,劉男的傷勢診斷為「左小腿擦傷」,無法證明是被鐵釘所刺傷。加上現場監視器畫面被覆蓋,缺乏決定性證據,最終判定賓士車主無罪,不得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