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黃麟凱2013年在軍中服役時,因不滿王姓女友分手,竟潛入住處勒死她母親後再姦殺,最高法院2017年死刑定讞,黃麟凱在獄中雖委由律師聲請釋憲,16日法務部長鄭銘謙已簽準執行死刑執行命令。執行死刑後,獄警在刑場外燒紙錢。
法務部長鄭銘謙上任後,日前首度簽準執行死刑執行命令,勒死女友母親並[性·侵]殺害女友的死刑犯黃麟凱(32歲),于今晚22時02分在台北監獄刑場槍決伏法。黃麟凱是民進黨執政第3名執行槍決的死刑犯,黃麟凱執行死刑後,在監死囚為36人。
其實黃麟凱死刑原定晚9點執行的,然而拖延1小時,當時王爸爸緊握著手中的遙控器,不停地轉換新聞頻道,試著確認執行的消息,他擔心的說,「我心臟跳很快,很怕不會執行…」。
32歲的死刑犯黃麟凱2013年殺死女友、女友母親,事後被依[性·侵]殺人、殺人罪判處死刑;法務部16日簽準執行,晚間執行槍決後,大體運出台北看守所;有民眾在現場舉起「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 支持廢死就是縱容殺人」等標語表達訴求。
隨後在執行槍決後,殯葬業者的接體車在22:30開進了看守所內,隨後由法警人員戒護上車,將送往板橋殯儀館,而在看守所外面抗議的廢死團體成員們,看到接體車離開後,也紛紛散去。
黃麟凱自幼喪父,由母親獨力扶養成人,黃2009年起就讀新北市立三重高級商工職業學校附設進修學校,至2012年畢業。
于在校期間與被害人王品智認識,並且交往成為班對,2013年7月2人協議分手,黃利用接送王女企圖挽回關係。
黃凱麟與女友交往期間,盜領王女20餘萬元,王女2013年9月間發覺賬戶內款項遭盜領向黃催討,黃起意殺人。
2013年10月1日,黃凱麟潛入王女家中,先以童軍繩將王女的母親勒斃,並潛伏在屋內廚房等待王女返家,當天下午5時許,黃見王女返回,以童軍繩綁住王女雙手後[性·侵],再以童軍繩從背面纏住王女的脖子將其勒斃,新北地檢署偵查,以侵入住宅罪、殺人、強制[性.
交]殺人罪多罪名起訴黃。
黃麟凱歷審均依[性·侵]殺人、殺人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法院2017年7月3日駁回上訴,判黃麟凱死刑確定。
2024年,黃麟凱等37名死刑犯向憲法法庭提出的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判決死刑合憲,但嚴格限縮判死條件,引發各界議論。黃在判死定讞7年多後,終于槍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