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殺害前女友及其母親的現役軍人黃麟凱(右),于16日晚間被槍決。(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2013年殺害前女友及其母親的現役軍人黃麟凱,于16日晚間被槍決。曾經輔導過黃麟凱的教誨師也直言「黃麟凱已經不可能教化了」。
法務部常次黃謀信對于槍決黃麟凱表示,這名死刑犯的犯行屬于聯合國人權兩公約中的「最嚴重犯罪」,且不符合非常上訴要件,亦無聲請再審等救濟。憲法法庭已判決死刑合憲,因此依法執行死刑,完全符合憲法法庭的判決意旨。
根據《知新聞》報導,教誨師黃明鎮在3、4年前曾輔導過黃麟凱一段時間。他指出,黃麟凱無法教化的原因有兩點。首先,黃麟凱對于盜領前女友20多萬存款一事,認為情侶間的金錢往來是理所當然。
其次,事發多年來,黃麟凱從未認錯,反而不斷合理化自己的行為,毫無悔意。因此,黃明鎮認為黃麟凱已無教化可能。
回顧此案,當年24歲黃麟凱入伍前與19歲王姓女友分手,王女分手後發現拜託他保管的20萬元存款被花光,氣得要他全額還清,甚至一度鬧到雙方家長出面,他不滿王女不念舊情,又逼迫母親必須出面幫忙還錢,因此動了殺心。
黃麟凱2013年10月1日下午利用部隊放假,用棉被收納套剪2個洞當頭套蒙面,接著拿著備用鑰匙侵入王家,當時王母獨自在屋內午睡,他認為王母瞧不起自己是單親家庭小孩,因此以童軍繩勒死王母。
▲黃麟凱不滿女友不念舊情,趁部隊放假期間,闖入王家殺人。(圖/資料照片)
黃麟凱殺害王母後沒有立刻離開,反而躲在屋內等待王女下班,並趁王女進門時將對方綑綁強制[性.行.為],事後以童軍繩將對方勒死,犯案後躲到頂樓藏匿,直到王父回家後,才發現妻子跟女兒遭到殺害。
警方後來透過黃麟凱家人的電話聯繫,告訴他「你的前女友死了,希望你可以出面配合調查」,但他冷回「關我什麼事」後立刻掛斷,不久後警方就在頂樓找到他,當場將人逮捕帶回調查。
法院審理期間,黃麟凱曾在庭上下跪道歉,表示自己每一天都會懷著道歉的心,祈求原諒。王父拒絕接受,且更讓他憤怒的是,他歷次出庭時發現,黃麟凱被關押期間,在獄中吃好喝好「都長胖了」,向法官喊話「畜生不如」、「百分之百沒有教化可能」、「一定要判他100個死刑」等語。
最高院認為,黃麟凱預謀殺害王女,在偶遇王母先加以殺害後,仍執意遂行原計畫,更先[性·侵]再行兇,全無道德罪惡感,泯滅人性。更一審認定黃麟凱對王女強制發生關係而殺害犯行,屬于《兩公約》所定「情節最重大之罪」,依法可判死刑,2017年7月駁回上訴,黃麟凱死刑定讞。
黃麟凱是37名死刑犯中最年輕的,今日伏法後,也是台灣繼2020年4月1日槍決翁仁賢後,時隔5年再度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