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下慘了!一名翁姓業務員,今天(17日)凌晨喝酒後,仍執意駕車載著賴姓女友返家,途經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二段時,卻因不勝酒力,失控衝撞路邊的26部機車,轄區警方與消防人員到場時,發現只有女友輕微擦傷無須就醫,後續測得酒測值0.48mg/L,當場將翁男逮捕,並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據了解,36歲翁姓男子從事業務員,昨天(16日)晚間與25歲賴姓女友及其他友人在台北市喝酒,今天(17日)凌晨1時許,明知已喝了不少酒,仍執意駕車返回泰山區的住處。
當翁先生駕駛的車輛行駛至明志路二段時,他已經因為酒後的狀態而無法控制車輛,最終導致車輛失控滑向對向車道,並撞上了停在一旁的26部機車。這一撞,不僅造成了巨大的物損,也引起了當地警方和消防部門的高度關注。
警方和消防人員迅速趕至現場,發現翁先生並未受到嚴重傷害,而他的女友則是輕微擦傷,所幸傷勢並不嚴重,無需前往醫院接受治療。然而,翁先生的酒測值卻高達0.48mg/L,遠遠超過了法定的酒駕標準。警方立即將翁先生逮捕,並依據公共危險罪將其移送法辦。根據相關法律,翁先生可能面臨最重3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以30萬元的罰金。
這起事件不僅對翁先生來說是一個沉重的打擊,對于他的女友賴小姐來說同樣是一個不小的經歷。由于她與翁先生一同酒後駕車,她也將因為酒駕連坐而受到法律的懲處,面臨6千元至1萬5千元的罰款。
這起悲劇性的事件提醒我們,酒後駕車不僅對自己的生命安全構成威脅,也對他人的安全造成極大的風險。翁先生的行為不僅破壞了26部機車,更可能對他和他的女友的生活造成長遠的影響。這是一個深刻的教訓,提醒我們在任何情況下都應該遵守法律,不要因為一時的衝動而做出危險的決定。
安全駕車,不僅是對自己的負責,也是對社會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