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瓦泰克興奮劑事件引起了各方的爭論,主要都是圍繞其是否受到了優待以及興奮劑機構是否存在雙重標準。
就比如津巴布韋選手洛克的觀點就非常典型,「人們沒有抓住重點。重點不在于他們體內的物質是否提高了他們的表現。重點在于規則的適用方式不同,信任和誠信一起消失。他們開創了一個先例,如果你是超級明星,為這項運動帶來金錢,他們就會利用漏洞,「審判」就對你有利。如果你沒有給這項運動帶來任何價值,他們會毫不猶豫地毀掉你,以儆效尤。公平對待每個人,并使其透明和一致,干凈的運動和公平的正當程序。」
對此,有相當多球迷也表示相同的態度,「上訴成功的理由才是最搞笑的!解釋權完全在那些人手里,他們說你有重大過錯你就有重大過錯,他們說你沒有你就沒有!」
不過,盡管很多球迷認為,斯瓦泰克和辛納都在此次事件中受到了「包庇」,然而事實上,兩個興奮劑事件的處理流程仍然是符合「程序正義」的!
在斯瓦泰克的事件中,爭議頗多的是其禁賽日期是分段執行的。而這是由于,球員在收到尿檢不合格的通知后,運動員一方是可以在「十天」之內提出上訴的,然后ITIA將對上訴理由展開審核,一旦認定上訴理由成立,那就可以立即解除臨時禁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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