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軍人黃麟凱不滿遭女友分手還被討錢,先殺害她的母親後再勒斃女友。(圖/東森新聞)
軍人黃麟凱2013年因為不滿女朋友兵變,還要追討交往期間大約9萬元的娛樂費,趁放假的時候,拿預先買好的童軍繩潛入女友家,先勒死女友的媽媽,強制女友發生關係後再徒手將女友掐死。法務部今(16)天晚間9點在台北看守所執行槍決,死者家屬也發聲了。
2013年,年僅19歲的黃麟凱狠下心毒手殺了交往3年的女朋友還有女友的媽媽。他和女友是高中班對,畢業後女生考大上學,而黃麟凱不幸落榜去當兵,兩人以分手收場。
不過黃麟凱不能接受這樣的結果,以及女朋友要討回交往期間9萬元的娛樂費,使他決定殺人報復。他趁著軍中放假,戴頭套變裝,為了避免留下指紋,還刻意帶了手套,先到女友家勒死女友的媽媽,半小時後,女友回家了,他先綑綁女友,再蒙眼[性·侵]最後勒斃。他殺完人還翻箱倒櫃要找訂情戒指,甚至又偷走1萬元。
黃麟凱與女友交往期間,盜領王女20餘萬元,王女2013年9月間發覺賬戶內款項遭盜領向黃催討,黃起意殺人。
2013年10月1日,黃麟凱潛入王女家中,先以童軍繩將王女的母親勒斃,並潛伏在屋內廚房等待王女返家,當天下午5時許,黃見王女返回,以童軍繩綁住王女雙手強制[性.交],再以童軍繩從背面纏住王女的脖子將其勒斃,新北地檢署偵查,以多項罪名起訴黃。
黃麟凱被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法院2017年駁回上訴,判黃麟凱死刑確定。
女友父親當時曾痛罵,希望社會能還他們一個公道,「判他100個死刑啦!」。今黃麟凱遭槍決,家屬除了感謝司法還公道,也表示「明是女兒生日,會告訴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