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桌果子狸如家禽料理食客肉眼根本难辩
根据《2010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野生动物又分类为可合法捕猎物种,完全受保护物种以及受保护物种。国际野生动植物贸易调查组织东南亚分会主任佳妮达(Kanitha Krishnasamy)表示,野生动物保护及国家公园局(PERHILITAN)会根据名单来发放执照。
「在该名单之内,特定的物种可以被捕猎,但只限于自己食用,不能将猎物售卖出去。」这些执照通常都发放给原住民。
属「完全受保护物种」
在马来西亚半岛,灵猫科动物各个品种分别被列为能够合法被捕猎的物种,也是「完全受保护物种」以及「受保护物种」。被纳入完全「受保护物种」名单之下的野生动物,完全被禁于捕猎与食用;而在「受保护」名单之下的野生动物,可合法被捕猎、食用甚至是售卖,前提是要拥有野生动物保护及国家公园局发放的执照。
换句话说,拥有牌照的餐馆只允许出售来自合法来源,即合法猎人那里所取得的「受保护」野生动物。即使握有合法牌照,你还是永远无法猜测被置放在餐馆冰柜里的野生动物是什么,但餐馆售卖野味是否合法,没人能给予明确答案。
服务生将一锅香喷喷的爆葱果子狸端上餐桌,乍看之下与一般的家禽料理无差。灵猫科果子狸,在《2010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内被列为 「完全受保护物种」。记者不解,为什么餐馆仍能暗地里烹煮和售卖它?
伊丽莎白表示:「除非店家愿意让你看见未烹煮之前的野生动物,要不然肉眼上根本难以分辨它是什么物种。而通常餐馆营业者根本不可能让你这么做。所以我们劝告人们,你一旦无法确认它到底是什么,那你最好选择不要吃它。」
中医:正气存内 邪不可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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