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實在沒辦法就說,想讓他們同意這門婚事也可以,必須市區要有婚房,婚後不和婆婆一起住。
婆婆雖說偏心這個小兒子,但是本身家裡條件不怎麼好,加上自己又喜歡旅遊,她那點積蓄和從我們這邊要過去的生活費,早就花的沒剩多少了,充其量也只能是辦個婚禮,哪裡有能力幫小兒子市區買婚房。小叔子雖說自己也工作,但買市區的婚房也是有心無力的。
我知道這事之後,看著李臨也難受,他倆兄弟感情一直挺好的,加上小叔子對我女兒還挺好的,孩子出生後,經常都會帶吃的,用的給孩子,過年也都會包紅包,這個叔叔,還是做得挺稱職的。我想了下,說服了爸媽,把我家早年買在市區的一套1居室借給小叔子結婚用,對外就說是小叔子買的。
雖說那套房子小了點,也偏了點,但總歸是市區的房子,小叔子丈母娘最終也只能是勉強答應了。
我沒收房租,小叔子也住了5年了,我自己要用到這套房子,然後提前和他說,也沒有什麼問題吧。但是婆婆知道這事後,直接跑來我們小家,衝著我開口就罵 ,什麼話難聽說什麼。說我怎麼能這麼自私呢,怎麼可以為了自己享受,想換大房子,就要把她小兒子趕出去呢;又說當初不是說好的這房子是送給她小兒子的嘛,她兒子又不是外人,當初當了好人,現在來要回去,還要不要臉了;還說她是不會同意我要回房子的。
我想想婆婆從我結婚到現在,這麼些年來對我的態度,做的這些事,我看在李臨的面上,一直沒和她計較。
後來小叔子電話也隨後到了,說李臨上午剛給他電話了,這幾年她們夫妻也存了錢,差不多夠首付了,讓我別有壓力,他們很感激我們,也隨時都能搬。我看著和我賠不是的李臨,悠悠的嘆了口氣,表示沒事。幸好小叔子明事理,要是也和婆婆一樣,當時用得著的時候態度好,一旦住進去了,死活不肯搬了,那我真的是要氣哭。
結婚這麼些年,我也算是明白了,我爸媽當初說的沒錯,婚姻和戀愛不一樣,戀愛只要對方喜歡你就行了,而婚姻,對方的家庭很重要。我算是幸運的,李臨還算是拎得清,也維護我,這要是覺得老婆是外人,那估計只能離婚收場了。
代表者: 土屋千冬
郵便番号:114-0001
住所:東京都北区東十条3丁目16番4号
資本金:2,000,000円
設立日:2023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