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43歲姚姓男子在路旁偷了一輛吉普車,因不會操作駕駛,自撞路邊汽車商行6輛汽車,自己也受傷。警方獲報戒護姚男救醫,確認姚男無大礙後,依竊盜罪移送地檢署偵辦;姚男供稱因為懶得走回家,才臨時起意偷車。
花蓮警分局今天表示,7月29日晚間8時許接獲民眾報案,指稱花蓮市中央路上有自撞交通事故;員警趕赴現場發現,姚姓男子徒手竊取停放于路邊的吉普車後,因不熟悉車輛操作,暴衝自撞,共6輛汽車遭波及。
警方表示,中央路一家二手汽車商行停放一整排待售汽車遭姚男駕車衝撞,所幸現場僅姚嫌一人手腳及頭部擦挫傷,經警方戒護送醫診治後並無大礙。
警方表示,姚姓男子沒有汽車駕照,經酒精檢測無酒精反應,他供稱因為懶得走路回家,臨時起意竊車,全案依竊盜罪嫌移送台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