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畫面。(圖/翻攝高公局網站)
高公局中分局表示,今天早上7時20分,國道1號南向雲林系統出口,發生一輛砂石車自撞翻車事故占匝道內側,目前已成立緊急應變小組積極處理。
高公局中分局指出,該起事故目前由國道警察第4大隊、本分局派員至現場處理中,並進行交通管制及疏導車流。
高公局中分局說,由于為大型車種,事故處理時間可能拉長,目前已成立緊急應變小組積極處理。
高公局中分局呼籲國道用路人,若要上高速公路前,務必再次檢查您車輛的輪胎胎紋、胎壓及車輛狀況是否正常,以避免意外產生並危及行車安全;並請駕駛人收聽警察廣播電台,或可撥打高速公路局1968免付費客服專線,以了解最新路況。
八種不良駕駛習慣
1、轉向掏輪。汽車拐彎時,左手或右手反握方向盤,這樣做雖然轉向省力,但遇到顛簸時,極易將手腕打傷,特別是遇到緊急情況時,回輪速度慢,極易造成交通事故。
2、長時間踩離合器。有些老司機為了省事,新司機為了怕車輛熄火,左腳總是不離離合器,時間一長,會造成離合器片打滑,分離軸承燒毀,驅動橋齒輪損壞。
3、開車時不系安全帶。汽車起動后才一手扶方向盤,一手拉伸安全帶,此時因用力不均,車輛極易跑偏。
4、開車找擋位。有些新司機在換擋時,下意識地低頭察看,這種做法非常危險。
5、小動作過多。揉眼睛、撓癢、拍打蚊蟲、到后座摸東西、點煙、打手機、揀拾物品等等,都會分散注意力引發事故。
6、手不離擋把。司機圖舒服,往往一手握方向盤,一手放在擋把上,且不說遇緊急情況時來不及轉動方向,而身體的重量通過手臂傳到擋把上,也會造成閘箱齒輪咬合不穩。
7、停車不入位。有的司機只顧自己方便,要麼隨意停車,要麼緊緊貼住其它車輛,這樣不但影響交通秩序,還容易引發爭執。
8、還有諸如并線、拐彎不開轉向燈、熄火滑行、猛踩油門、停車后不拉手剎或起動后忘松手剎等不良習慣,也都是十分有害的。
四、開車遇到意外如何自救
1、意外失火:破窗脫身打滾滅火
行車途中汽車突然起火,駕駛員應立即熄火、切斷油和電源,關閉百葉窗和點火開關后,立即設法組織車內人員離開車體。若因車輛碰撞變形、車門無法打開時,可從前后擋風玻璃或車窗處脫身。當人身已經著火時,應采取向水源處滾動的姿勢,邊滾動邊脫去身上的衣服,注意保護好露在外面的皮膚和頭髮。不要張嘴深呼吸或高聲呼喊,以免煙火灼傷上呼吸道。
2、汽車翻車:腳勾踏板隨車翻轉
當司機感到車輛不可避免地要傾翻時,應緊緊抓住方向盤,兩腳勾住踏板,使身體固定,隨車體旋轉。車內乘客應迅速趴到座椅上,抓住車內的固定物,使身體夾在座椅中,穩住身體,避免身體在車內滾動而受傷。翻車時,不可順著翻車的方向跳出車外,而應向車輛翻轉的相反方向跳躍。落地時,應雙手抱頭順勢向慣性的方向滾動或跑開一段距離,避免遭受二次損傷。
3、車輛落水:先深呼吸再開車門
汽車翻進河里,若水較淺,不能淹沒全車時,應待汽車穩定以后,再設法從安全的出處離開車輛。
若水較深時,先不要急于打開車門和車窗玻璃,因為這時車門是難以打開的。此時,車廂內的氧氣可供司機和乘客維持5至10分鐘,應首先使頭部保持在水面上,迅速用力推開車門或玻璃,同時深吸一口氣,及時浮出水面。
4、迎面碰撞:兩腳踏直身體后傾
交通事故中的迎面碰撞,受到致命危險的主要是司機。一旦遇有
事故發生,當迎面碰撞的主要方位不在司機一側時,司機應手臂緊握方向盤,兩腿向前踏直,身體后傾,保持身體平衡,以免在車輛撞擊的一瞬間,頭撞到擋風玻璃上而受傷。如果迎面碰撞的主要方位在臨近駕駛員座位或者撞擊力度大時,駕駛員應迅速躲離方向盤,將兩腳抬起,以免受到擠壓而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