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這一生,本是一場旅途。
累了,就要休息,找一家酒店,好好睡覺,明天才有精力,繼續出發。
品行好的人,住在屬于別人的房間里,也會規規矩矩,給人留下好印象。
好的酒店,讓人賓至如歸,住店的人,期待再次相逢。
可惜,一些人品很差的人,在酒店里,做一些可恥的事情,總以為自己花了錢,就變成了大爺。
01
順走酒店里的東西,貪小便宜。
我們的潛意識里,有一種觀點 :「不拿白不拿。」
既然人家酒店提供了免費的東西,用不完,那就就行了。帶回家之后,還能物盡其用。就類似于飯店打包一樣,值得點贊。
可是,有的東西,你壓根就用不著,也順走了,就是給自己添累贅。比方說,你和家人都不抽煙,卻順走了一盒火柴。過了幾天,火柴受潮了,也就浪費了。
有的東西,不是免費的,你也順走了,就有小偷的嫌疑。
什麼該拿,應該看清是否為贈品,自己是否用得著。否則就應該留在酒店,給真正需要的人。
02
浪費酒店的免費用品,心眼太小。
有的免費用品,自己用不著,但是很礙眼——你以為,自己給的房費里,就包含了這些東西。若是不用完,就好了商家。
把不需要的鞋套,都扯爛;沒有喝的礦泉水,打開蓋子;不喜歡的水果,隨意咬一口,然后放在桌上......這些行為,無疑是降低了自己的素質。
最可惡的是,免費使用,但是不能帶走的東西,變成了「虐待的對象」。
我的一個老鄉,去異地出差,恰逢秋高氣爽,不要開空調,也能安眠。
老鄉卻毫不猶豫把空調打開,溫度也很低。一整夜,用了幾度電,但是老鄉也因此感冒了。
真想不到,為了所謂的「用完自己的錢」,卻坑害了自己。
人要心眼大一些,就算商家賺了很多錢,也是人家用智慧和勞動換來的,不是你一個人給的。
免費用的東西,你可以選擇用,也可以選擇不用。若是非用不可,反而是在折騰自己,不值得。
「我得不到的,我就毀掉它」,若是你有這樣的行為,就更不可取了,這是暴力傾向。
03
故意把房間弄臟,不懷好意。
自媒體人「生活之情」,講述了一件很扎心的事情。
是山東,一個叫捷捷的女孩過生日,一群人趕來慶祝。地點選在了酒店。
有人帶來蛋糕,有人搬來啤酒和燒烤,還有人拿起橫幅。
小房間里,充滿了快活的空氣,但是垃圾如落葉一樣,滿地都是。
退房的時候,酒店服務員認為,有些東西,被弄臟了,無法清洗,需要賠償。開房的人卻理直氣壯:「我花錢了,搞衛生,是你們應該做的。」
孟德斯鳩說過:「美必須干干凈凈,清清白白,在形象上如此,在內心中更是如此。」
污染了別人的東西,然后體現自己的干凈,這是很卑劣的行為。
用茶壺煮襪子;帶著動物進酒店,也不清理糞便;用傳單擦鞋;用毛巾拖地;把食物隨意丟在房間的桌子、床鋪上等,表面上是不愛干凈,其實是靈魂出現了問題。
04
炫耀住店的過程,愛慕虛榮。
哲學家培根說過:「好炫耀的人是明哲之士所輕視的,愚蠢之人所艷羨的,諂佞之徒所奉承的,同時他們也是自己所夸耀的言語的奴隸。」
炫耀的壞處,我們都清楚,但是忍不住炫耀的想法,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適當的炫耀,能夠理解,但是住一次酒店,把酒店里最高端的東西拍下來,還吹噓自己花了多少錢,就顯得離譜了。
酒店里,有很多房間,并且價格不同。
你住在一兩百的房間里,卻發個朋友圈,說是住在總統套房里,一天就花了好幾千,這樣的虛榮心,不見得高明。
人品好的人,習慣低調,也不會隨意發朋友圈,避免被不良的人跟蹤。若是有必要告訴誰,自己去了哪里,也僅僅是私聊。
05
惡意給酒店差評,動機不純。
在「大風新聞」平台上,寫了一位叫小英的女生,在北京工作。
二月里,她去福建廈門游玩,入住某小酒店。
住了一晚上,小英的體驗很不好,于是列舉了一條給差評的理由:沒有窗戶,空調如拖拉機,枕頭有異味,地上有垃圾,衛生間沒有洗手液,儲物柜壞了......
商家看到差評之后,回懟了幾句:「你是巨嬰,躺在家里好了;酒店有缺點,也不像你說的那樣差。」
接下來,商家起訴了小英,雖然法院沒有判定小英為惡意差評,但是給小英的生活,帶來了很大的困擾。
假如,旅客惡意差評,那麼后果就真的不堪設想了。
對于入住酒店,我們應該學會「提前溝通」,而不是做「事后諸葛亮」。
若你對酒店的環境不滿意,可以提出來,甚至可以及時退換。
外出旅行,是為了愉快,因為隨意評價,導致悶悶不樂,這是和初衷背道而馳的。遇到很差的商家,應該給出中肯的意見。
最不可取的是,用差評來達到不可告人的目標:打折,退錢,敗壞別人的名聲。
06
有一位作家說:「聲望再高的人也無法完全實現自己的生活準則;德行再好的人也必須努力避免罪惡。」
這個世界,不會讓你百分百滿意,也不會讓你一點都不滿意。根據現實情況,調整自己的生活準則,努力避免罪惡的念頭產生,這是生活的必修課。
在家千般好,出門萬般難,保持理智,心靜心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