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可解釋說,她4年前曾跟前男友論及婚嫁,兩人還到攝影店拍了婚紗照。後來兩人分手,她也就沒有去攝影店取照片,而是請攝影店幫忙銷毀。她曾要求店家提供銷毀證明,但店家拒絕了。小可當時覺得照片銷毀就好,沒有繼續索要證明,沒想到如今出現了大烏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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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者: 土屋千冬
郵便番号:114-0001
住所:東京都北区東十条3丁目16番4号
資本金:2,000,000円
設立日:2023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