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官認鄭小姐的申訴,係帳戶匯款異常,不屬消費爭議,無法處理。
鄭女7月21日前往市府向消保官申訴,8月3日收到回文,消保官認鄭女申訴的案件,係異常匯款衍生之爭議,非屬消費爭議,故無消費者保護法之適用,建議鄭女向區公所申請調解,或向法院提起訴訟尋求救濟。
鄭小姐撥給警方165反詐騙專線,結果一直忙線中,到最後語音告知改撥110報案;165反詐騙專線服務人員則是告訴賴女,因為無實際盜用帳號之犯罪行為,難據以查處,請她打電話給蝦皮購物處理。
賴與鄭2人非常擔心帳戶遭盜用,成為不法集團的犯罪工具,但又求助無門,2人在8月5日,一起去詢問律師如何處理, 律師裘佩恩則建議,去警局「備案」,同時請律師發存證信函給蝦皮購物及銀行,留存告知遭人冒用之宣示紀錄,以利日後發生問題佐證之用。
金融界人士指出,民眾如有一段時間沒刷存摺的話,可趕緊去刷存摺,檢視是否有異常匯款,其實這種情況幾年前就陸續發生,這樣的犯罪手法,是會造成金融市場的混亂,他呼籲檢調警等單位,應主動介入偵辦。
據本身為蝦皮購物賣家,也是買家的林小姐指出,蝦皮購物與其他網路商場一樣訂有賣家的申請條件,只要申請時符合相關資格,並填具相關資料,通過蝦皮購物的電話或電子郵件驗證等條件,即可獲得賣家資格,惟究竟申請人的身分是否屬實,蝦皮購物是無法驗證的,這就像很多在臉書等申請「假帳號」使用的情況一樣,申請過程並無法進行「實名制」驗證。蝦皮購物也有「檢舉」功能,可以留言向蝦皮購物檢舉,並附上相關資料「佐證」,如果不附佐證資料,蝦皮購物可能就無法據以處理,這種模式與機制,所有電商或臉書等社群基本上都一樣。
林小姐指出,像鄭、賴2人的案例,她們認為帳戶被人冒用申請蝦皮購物賣家資格,並向蝦皮購物指控遭人冒用,那是不是要提出身分佐證資料,供蝦皮購物去驗證「妳是真的,而對方是假的?」
當事人擔心身分個資外洩,而不提供身分佐證資料,蝦皮購物也無從處理!如何取捨,得視當事人自行判斷!
網友這樣說:
「蝦皮本來就超危險的...上次刷卡完結果就差點被盜刷」
「本人也是合作金庫,7月發生一模一樣的事情,蝦皮客服要求提供資料證明後,回覆已將盜用帳號列入黑名單」
。
「有關單位如果持續不出來解決這類的事情,之後只會有更多受害者出現……」
「怎麼這麼可怕⋯無法可管嗎⋯⋯」
「完美詮釋互踢皮球欸」
「帳戶直接換新帳號應該可以?所以是蝦皮賣家帳號還要銀行帳戶才能申請?為什麼?果然蝦皮就是瞎
當初要申請買家帳號都申請不進去,認為還是都不要用大陸開創的平臺最好吧,便宜那一點點又如何,露天奇摩也沒這麼麻煩,也沒聽過這種事情~」
代表者: 土屋千冬
郵便番号:114-0001
住所:東京都北区東十条3丁目16番4号
資本金:2,000,000円
設立日:2023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