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年過節,許多民眾都會應景地放鞭炮,不過,苗栗的民眾可要注意了!苗栗縣消防局今(18日)發出公告,為了讓半夜想要休息的民眾可以有安靜的環境,過年期間22時以後均禁止放爆竹煙火,其中有5天最晚能放到24時,違者可罰3到15萬元罰鍰。
苗栗縣消防局今發出公告,提醒苗栗人注意,春節期間雖然施放爆竹煙火才有過年的氣氛,不過為了讓大家都開心,也要讓其他想休息的民眾休息,春節期間放爆竹煙火有特別規定,深夜時段不能施放,否則就要送「紅包」給國家。
苗栗縣消防局指出,春節期間,可施放爆竹煙火的時段是 早上6時至下午22時,並且 「不能在學校、加油站附近放煙火」。不過,1月20日小年夜、1月21日除夕夜、1月29日拜天公、2月5日元宵節與2月7日化龍返天活動,以上
苗栗縣消防局特別提醒,若沒有按照規定的時間與地點施放爆竹煙火,將開罰3到15萬元罰鍰,民眾要多加注意以免得不償失。
代表者: 土屋千冬
郵便番号:114-0001
住所:東京都北区東十条3丁目16番4号
資本金:2,000,000円
設立日:2023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