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訴人人物雖然楊某反復辯稱自己並非故意,但楊某使用剪刀多次捅刺被害人要害部位,且捅刺深度很深,已經構成了故意殺人罪。建議法院對楊某處以死刑或無期徒刑。但同時介於事發後楊某確實構成自首,也符合從輕判決條件。本案未當庭宣判。
男子表示對不起她的家庭
楊某在庭上表示,事發後自己非常後悔,對不起帆帆和她的孩子和家人,希望能有機會對帆帆的家庭進行賠償。
據現代快報報導,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故意殺人案件。47歲的遼寧男子楊某和南京已婚女子帆帆,維持了近6年的不正當男女關係。最後一次見面時,兩人疑似因為1萬元的零花錢而起爭執,楊某殺死了帆帆。
因包養費用起爭執,男子怒殺地下情人
2019年11月,楊某在出發準備前往河南找工作之前,他和帆帆約定在南京南站附近見一面。2019年11月16日晚,楊某從浙江慈溪乘坐火車來到南京,住在南京南站附近一家小旅館裡,第二天早上住在了南京市江甯區的一個快捷酒店裡。上午,楊某就和帆帆在南京南火車站見面,兩人隨後一同前往快捷酒店入住。
據楊某自己交代,在兩人約完會,在準備離開酒店時,帆帆向自己索要1萬元的零花錢,但自己當時身上僅有1000多元現金,於是兩人就發生了激烈的爭吵和衝突。
男子殺人後想自殺,隨後報警自首
在此過程中,楊某稱自己被帆帆用浴巾抽打,還用指甲抓撓自己,楊某稱自己被氣昏了頭腦,神志不清晰 就抓起床邊的剪刀刺向了帆帆,導致血案的發生。事發後,楊某並沒有撥打120急救電話,而是在酒店洗澡後隻身一人前往玄武湖。他聲稱自己本想在玄武湖內投湖自殺,但最終選擇報警自首。
楊某表示自己並不是提前蓄意謀殺帆帆的,自己使用的兇器剪刀是在酒店附近的超市購買的,但買來原本並不是作為兇器使用的。而是用它剪下身體毛髮交給帆帆以示忠誠。
因為在在浙江生活期間,帆帆曾懷疑自己在外面有別的女人,所以要求自己帶個剪刀來,剪下身體毛髮交給她以示忠誠。
但是公訴人認為,造成帆帆死亡原因不僅是剪刀剪刺大動脈導致出血,還因為機械性窒息死亡。
這段關係兩人已持續了6年
據悉,2013年楊某因工作原因定居南京,在南京通過微信認識已經有家室的帆帆後,接觸了一個多月,就發展成為了情人關係。楊某每次在與帆帆發生關係後,都會給對方少則三五千,多則1萬元的 "零花錢 "。楊某在2016年到浙江慈溪工作生活,但兩人的聯繫始終沒有中斷,依舊保持著不正當男女關係。
公訴人人物雖然楊某反復辯稱自己並非故意,但楊某使用剪刀多次捅刺被害人要害部位,且捅刺深度很深,已經構成了故意殺人罪。建議法院對楊某處以死刑或無期徒刑。但同時介於事發後楊某確實構成自首,也符合從輕判決條件。本案未當庭宣判。
男子表示對不起她的家庭
楊某在庭上表示,事發後自己非常後悔,對不起帆帆和她的孩子和家人,希望能有機會對帆帆的家庭進行賠償。
代表者: 土屋千冬
郵便番号:114-0001
住所:東京都北区東十条3丁目16番4号
資本金:2,000,000円
設立日:2023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