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冷靜】?最後也聽說園方似乎有意拖長時間平息事件。
很敢作這種小動作!敢做就要敢擔當!
我們訴求很簡單:
1.不適任保母離職
2.不得再任保母
3.托嬰中心發公開聲明稿承認不當管教,不要讓其他家長蒙在鼓裡。
請問這樣要求有很過分?難道被巴頭的孩子家長不該知道她們小孩情況?我們一開始還一直替其他老師著想,顧念舊情分,但是對方一而再再而三不認帳,明明一起看監視器的,當下也認了並道歉了,後來調查時卻翻供各種推託,讓人非常火大!真是個噩夢!(監視影片警方有備份,但依法家長不能翻拍拷貝)
7/12,居然有其他家長打電話來溝通,才知道園方主任居然在6/19下午,一個一個打電話給其他家長說【與我們之間只是一場「誤會」,之後不論聽到什麼都只是「謠言」】,怎麼可以這樣給家長打預防針欺騙家長?太過分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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