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說:「要有光」,于是世界就亮了,人們也才看得清這世間的萬事萬物。雖然咱們中國人不歸上帝管,光也不是因為上帝才被創造出來的,但是不可否認的是, 如果沒有光,我們什麼都看不見。
光是什麼?
嚴格意義上來說, 光指的是人類眼睛可以看得見的 電磁波,這就是我們通常說的 可見光。而我們的視覺,其實就是對可見光的知覺。
光無處不在,但 人類能看得見的光卻是有限的,肉眼可見的光只是電磁波譜上的一段,波長 介于400至700納米之間,稍微比紫外線長一些,但是又比紅外線短。
在這個頻率之外的光,我們的眼睛就看不見了,但是它們也是光,比如 紫外光、紅外光和X光。
雖然光隨處可見,但關于光到底是什麼,人類卻吵了幾百年。
是波還是粒子?
這場爭論從傳統牛頓力學世界觀中就開始了,早在17世紀,許多有名的物理學家就加入了這場辯論。
當時的學術界被分為 光微粒說與光波動說兩個陣營。前者認為, 光是微小粒子組成的,后者則相信, 光是彌漫在宇宙中的以太所傳播的擾動。
雖然兩種學說都能解釋一部分光產生的現象,比如 光微粒說能夠正確解釋為什麼光能只限移動與反射,而 光波動說則能解決光是如何在球面上傳播的問題, 但二者都無法解釋為什麼光會出現衍射現象。
受到當時物理學大拿牛頓的影響,光微粒說在17世紀至18世紀稍稍站了上風,然而到十九世紀初, 托馬斯·楊和奧古斯丁·菲涅耳兩位物理學家用實驗清晰地證實了 光的干涉和衍射特性,并且用 光波動說合理解釋了這些特性。
在客觀存在的實驗面前,學術界開始動搖,從1830年開始,光波動說已經完全被學界接受。
1865年,詹姆斯·麥克斯韋的理論預言光是一種電磁波,證實電磁波存在的實驗由海因里希·赫茲在1888年完成,這被認為標志著光微粒說的徹底終結。
光是一種波動,這成了共識,但是就算是麥克斯韋都 無法將所有光的性質解釋明白。
比如在經典電磁理論中,光波的能量只和波場的能量密度有關,物理學家無法將光的頻率和實驗結果聯系起來。
還有 光電效應實驗,在實驗中,只有將足夠高頻率的光束照射在金屬板上,光電子才會被發射,這又和前文的現象顛倒過來了, 實驗只與光的頻率有關,卻和它的能量無關了。
無論是哪套理論,都無法完美地解釋光的現象,于是學術界又出現了質疑的聲音,好在現代物理學的「紫微星」來了。
光量子
首先是普朗克,他提出 任何系統發射或吸收頻率為v的電磁波能量,總是為E=hv的數倍。接下來是愛因斯坦,愛因斯坦以普朗克的假說為基礎,提出了 光量子假說,這個假說對對光電效應作出了成功的解釋。
然而,大部分物理學家不愿意相信光具有粒子性,這是因為 麥克斯韋理論的高度完備性和正確性使得人們很難相信這是錯的。
愛因斯坦曾為他這一理論的不完整性所困擾,因為方程并沒有給出自發輻射光子確定的運動方向,而今天我們知道 自發輻射的光子不存在確定的運動方向,只存在某些特定的幾率,這是 量子力學的統計詮釋的結果。
我們之所以知道麥克斯韋方程式與愛因斯坦的說法都是正確的,是因為現代物理學告訴我們, 光同時具有粒子的特點,又具有波的特點,它的性質應該被稱為 波粒二象性。
光是粒子又是波?
電磁理論證明,光是一種電磁波,而雙縫實驗和光電效應實驗中,則展示了光的粒子性,光同時具備粒子和波的特性,是否代表它又是粒子又是波呢?
其實這個說法稍微有些不嚴謹, 光應該是一種波。這是根據量子場論得到的結論。
根據量子力學的不確定性原理,處于基態的場總會受到擾動,從而成為激發態。受到激發的場就會形成波動,從而形成各種基本粒子,電子場形成電子,中子場形成中子。
世界的本質是一個場,場的激發可以涌現出能量,從而形成基本粒子,而基本粒子組成了世間的萬事萬物。
所以,光其實是波,而它只是在具有波的特性的同時,又具有粒子的特性。不過,量子場論也不是物理學的終點,隨著科學的發展,或許在未來,光的性質又將被重新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