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只見她的媽媽在家裡失聲痛哭,但是當時她還小並不知道這意味著什麼,她只能抱著媽媽為她擦去眼淚。
而後的日子裡李思和妹妹變成了父母爭奪的「物品」,黃秋燕想要將女兒養在身邊,但是由于她沒有經濟來源所以女兒們的撫養權便歸李連杰所有。
就這樣黃秋燕被迫和女兒們分開,將孩子送回北京,讓李連杰的母親撫養。
在分別的時候,面對李思的疑問黃秋燕並沒有告訴她自己和李連杰已經離婚,只是說自己要在外面打拼,不方便照顧她們所以將她們暫時寄養在奶奶家。
天真的李思從那時起每天都在盼著爸爸媽媽來看望自己和妹妹。
然而在奶奶家一住就是十年,十年間李思很少見到父親,更是沒見過母親。
二、
李思經常問奶奶自己的父母究竟在幹什麼,她們為什麼不會來看自己。
對此奶奶的心裡更是有著說不出的酸楚, 父母的陪伴成了李思的奢望。
離婚後的黃秋燕回到了美國,那裡有著李連杰在離婚時留給她的房產,雖然有了棲身之地,但是每個月高額的房貸壓的她沒有喘息之處。
為了生存她不得不去打工,但是多年的全職媽媽讓她一時間無法找到合適的工作。
黃秋月只好去做零工,當家政,在餐館做服務員,微薄的收入讓她負擔不起高昂的房貸,她的房子被銀行強行收回。
幾近絕望的黃秋月就在要流落街頭時,她遇見了一位好心的華裔婆婆,婆婆在聽說了她的遭遇後收留了她,讓她住進了自家的地下室。
這地下室一住就是十年....
這時的李連杰呢,他雖然在國內,但是也很少會回家看望自己的父母和孩子,就算回去了他也不會和李思有過多的交流,認為自己只要給女兒提供良好的生活就是為她們負責。
他光鮮亮麗地站在聚光燈下享受榮譽,懷中佳人相伴,展現著他們的情深意切。
那時的利智善于投資,但是由于自己的眼光並不好,所以投資失敗背負了幾千萬的欠款, 李連杰更是將自己拍戲的收入全部都給了利智幫她還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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