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滯留鋒面及西南氣流的雙重影響,中央氣象署今(8)日示警,自今日晚間至明日全台將迎來猛烈的大規模降雨。氣象署預報員李孟軒特別提醒,這次的雨勢威力絕對不輸颱風,全台極易出現短延時強降雨。為此,氣象署已于今日下午17時正式啟動「大規模劇烈豪雨加強作業」,並針對全台16縣市發布豪雨、大雨警報。其中,基隆市、台北市、新北市已被列為豪雨警戒區;而西半部、東北部地區及東部、東南部山區也將迎來陣雨或雷雨,中南部山區更有可能出現局部豪雨等級以上的極端降雨,呼籲民眾非必要切勿前往山區或低窪地區。

隨著暴雨狂炸,全台民眾最關心的「雨量達標是否停班停課」也再度成為焦點。究竟中央規定的雨量分級標準為何?以下為您整理氣象署的四級降雨強度定義:
大雨: 24小時累積雨量達80毫米以上,或時雨量達40毫米以上。
豪雨: 24小時累積雨量達200毫米以上,或3小時累積雨量達100毫米以上。
大豪雨: 24小時累積雨量達350毫米以上,或3小時累積雨量達200毫米以上。
超大豪雨: 24小時累積雨量達500毫米以上。

許多民眾好奇,為何有時雨量明明達標卻沒有放假?氣象署強調,雨量指引僅是參考依據,是否達到放假標準,必須搭配地形、排水能力及實際災情綜合判斷。
根據《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停班停課的關鍵點在于「是否有致災之虞」。主要判斷的致災條件包括:
河川水位暴漲、橋梁中斷或道路嚴重積水。
通行困難,已實質影響上下班、上下課的安全。
地形變化造成嚴重的落石、坍方風險。
當地交通、水電供應不幸中斷。
換句話說,如果雨量驚人但並未引發災情,各縣市不一定會宣布放假;反之,若災情已經嚴重衝擊通行安全,即使雨量尚未達標,地方政府也可能果斷宣布停班停課。
至于放假究竟由誰決定?依該作業辦法第5條規定,天然災害期間的停班停課發布權責如下:
直轄市、縣(市)轄區: 由直轄市長、縣(市)長全權決定並發布。
地方授權: 縣市政府得依轄區地形、地貌、交通及地區性差異,授權所屬的區、鄉(鎮、市)長自行決定發布,並通報縣市政府。
機關學校首長: 機關或學校首長可視實際地區災情,自行決定是否停止上班上課,隨後通知員工學生、透過媒體播報,並通報上級機關備查。
回報中央: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最終須將發布情形,彙報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由于這波對流雲系發展極為旺盛,常伴隨突發的雷擊與強陣風。
氣象署再度提醒,低窪地區應慎防淹水,山區民眾更要嚴防坍方與落石。民眾外出務必隨身攜帶雨具,隨時留意即時天氣警報,以降低突發災害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