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購買力換算的話,這個夜明珠相當于現在的8.1億人民幣,這筆錢對大多數人來說,都是一筆難以忽視的巨款。
除了這個隨葬的夜明珠之外,慈禧太后的鳳冠中,也鑲嵌著九顆夜明珠。
根據《文史拾趣》記載,1900年八國聯軍打進北京時,慈禧太后因為害怕遭到侵略者的襲擊,從自己的鳳冠中取了4顆夜明珠,讓宮女送給外國人,求侵略者離開京城。
慈禧太后把夜明珠交給宮女時,曾多次警告說,一定要小心辦事,不然的話就讓她人頭落地。
負責辦事的宮女,不愿意把國寶交給外國人,也不敢拿著夜明珠直接回去交差,所以偷偷地藏匿了起來。
因為局勢比較動蕩,這名宮女沒有被慈禧太后等人抓到,她手中的夜明珠,也不知道去了什麼地方。直到很多年以后,才傳出了一些真假難辨的消息。
總的來說,夜明珠確實是非常珍貴的東西。如果李女士家中的石頭,是夜明珠的話,她的父親,相當于用300塊錢,買了一個大寶貝,是大賺了一筆。
但是李女士并沒有直接相信鄰居們的結論,她們畢竟只是普通人,只是憑著常識,簡單推測了一番,她們的話,沒有辦法當成權威結論。
為了確定家中石頭的真正來歷。李女士帶著它參加了一次鑒寶節目,讓專家幫忙鑒定。
專家得知這個石頭的具體情況后,強烈要求李女士上交,這是怎麼回事呢?
按照專家的說法,李女士家中的發光石頭,雖然看起來跟夜明珠差不多,但實際上并不是一種東西。透過石頭的紋理和縫隙,仔細觀察內部結構的話,它應該是一種岫巖玉。
這種東西跟夜明珠一樣,都是非常珍貴的寶物。按照專家的說法,李女士家中的發光石頭,距今至少有幾千年的歷史。
文物學界的專家普遍認為,這種保存了千百年的上古玉石,有著極大的研究價值和收藏價值。
為了保護這些珍貴的古代文物,有關部門明確規定,上古時期的玉石,應該得到特殊保護,不能像普通物品一樣,隨意被人拍賣。
因此,李女士家中的岫巖玉,雖說有極大的經濟價值,但是并不能直接給他們家創造什麼實際利益。如果處理不當的話,還有可能引來一些麻煩。
負責鑒定寶物的專家認為,李女士沒有辦法發揮岫巖玉的價值,私人收藏的話有些浪費。如果因為保存不當,讓岫巖玉出現破損的話,其價值將會大打折扣。
因此,專家強烈建議李女士把岫巖玉上交給國家,讓博物館的工作人員,負責保存和管理。面對專家的建議,身為寶物主人的李女士陷入了沉默,最后堅決拒絕。
有人認為,李女士應該繼續收藏這個寶物,這是她父親花錢買來的東西,她有權決定如何處理。即便是不上交,也不會遭到指責。專家建議她上交,完全是貪圖她的寶物。
也有人認為,專家的話雖然讓人有些不舒服,但是仔細想來,似乎有一些道理。在無法正常交易的情況下,這塊岫巖玉沒有辦法給她帶來什麼實質性的好處。因此,她有必要考慮一下專家的建議。
對此,你怎麼看?如果你有一塊不方便交易和拍賣的珍寶,你是打算個人收藏,把它當傳家寶,還是按照專家的建議,把它上交給博物館?
代表者: 土屋千冬
郵便番号:114-0001
住所:東京都北区東十条3丁目16番4号
資本金:2,000,000円
設立日:2023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