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靜雯沒有忍耐,
她與前夫對簿公堂,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離婚是一場艱難的戰爭,孫志浩主張自己沒有財產,
月薪僅三萬五千元人民幣,存款約十萬美元。
但婚後賈靜雯拍戲拍廣告賺了不少錢,
所以他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兩千六百萬新臺幣。
賈靜雯沒有認輸,
2010年7月,
她終於爭回了女兒的撫養權。
那一段婚姻對她來說如同抽筋削骨,不堪回首。
終於,她再一次等到了愛情。
40歲時,她與比她小9歲的修傑楷相愛了。
修傑楷知道她有過失敗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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