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 程寶祥碰到了一件麻煩事。他跟妻子的 影樓生意正好,卻被房東要求搬走。
房東將這個商鋪賣給了別人,但程寶祥卻認為, 房東賣房的時候沒有書面通知自己,屬于惡意串通,應該賠償自己。
「我們先買,我們不買以后,其他人才能買。」房東的 岳母和租客程寶祥到底誰有 優先購買權?
合法買賣還是違約賣房?程寶祥要求的百萬賠償款能否如愿?
程寶祥和 妻子李明霞在老家開了一影樓,提起自己的事業,程寶祥滿臉的自豪,稱小鎮上的 第一家照相館,就是他開的。
在多年的積累下,照相館發展成了一個 兩層高的大影樓。程寶祥便從鎮上搬到了縣城里,在縣城 租了一家商鋪。
這間商鋪位于 縣城中心,沒多遠的距離就是當地的民政局,
商鋪屬于 海保如東分公司,它當時也算當地 房地產的龍頭企業。當時雙方簽訂的合約, 租期八年,每年租金為17萬元。
這些年 生意越來越好,客戶也越來越多。程寶祥擔心 房子到期換地方的后,會影響影樓的發展,便 想著將這間商鋪買下來。
程寶祥: 「我們跟他講過好幾次,我們把它買過來,然后他就今天拖明天拖,我也不知道咋就把房子就賣掉了。」
可是就在房子租到 第5年,也就是 2011年的時候, 一件讓程寶祥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
「我們那個時候生意比較忙,就沒顧及得上及時交房租,他開發商就是說,再拖下去的話,房東方就要來收你的房子了。ADVERTISEMENT
李明霞和程寶祥夫妻倆這才發現,就在他們跟開發商簽合同的 第二個月,也就是 2006年3月份,開發商便將房子給賣掉了。
「我們當時就警惕起來了,怎麼莫名其妙還又冒出一個房東過來了。」程寶祥一直追問卻沒得到具體的回答。
代表者: 土屋千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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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金:2,000,000円
設立日:2023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