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徐說,從確診到現在,生母只在3月份時來醫院看過自己一次,「但待了不到兩小時就走了。」生父來了兩三次,最後一次給了她1000元,說了句「照顧好自己吧」後,便未再過問。
她說,生病以來,「那時我多麼希望能有一個人對我說,你好好治病,錢的事情你不用擔心。」
出院後,由於需要在家中做透析,小徐希望能在衛生條件更好的親生父母家住,但生母在微信中回復她,除非每月給伙食費,「不這樣做,你就別回來,誰都不喜歡你回來這樣子做法。」小徐詢問再三,但待她再發出消息時,卻發現自己已被生母拉黑了,那時離她出院僅過去一周多。
小徐生母讓她給伙食費
直至現在,生母仍沒有把她從黑名單中移出,她此前給母親發去的「母親節快樂」,也沒有收到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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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徐被生母拉黑
對其父母重男輕女的思想,以及其女兒患病的所作所為,我們替徐水香感到寒心,還好有她男友的不離不棄,讓她有了堅持下去的決心和勇氣,加油!會好起來的,那麼,其父母有撫養的義務嗎?法律規定父母撫養子女到幾歲?
法律規定父母撫養子女到幾歲
父母有撫養和教育子女的責任,撫養的責任是直到子女獨立生活。父母撫養子女的責任是有限的。當孩子未滿18歲時,父母的撫養義務是絕對的。當孩子年滿18歲時,父母的撫養義務是相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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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生活是指從工作中獲得經濟收入並擁有獨立的生活來源。它沒有婚姻和家庭的標誌。
16歲以上但未滿18歲的公民,其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收入來源,應被視為具有充分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在這種情況下,父母撫養和教育子女的法律義務也可以視為已完成或基本完成。
已經成年,參加工作,並有經濟收入。儘管他尚未結婚,但他有能力自給自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