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在臉書社團上發文
事情是這樣的,我原本跟下面這男的是男女朋友。
我們是以結婚為前提交往,我就答應了,我們住一起然後也有發生關係。
後來我懷孕了,問他要不要這個小朋友,他不要這個小孩,他叫我拿掉!後來我問他費用你要出嗎?他竟然說要一人一半?!
(圖/網友提供)
我們協議很久沒有一個共同識,包含拿掉之後的術後照護、做月子補身體的錢,跟處理小朋友法事的錢都不願意負責!
拿小孩比生小孩還要傷身體我相信你知道吧!
我是沒跟他要其他照顧費,我只需要這些而已,難道錯了嗎?
我不懂他不願意負責的原因,我希望不要再有任何其他女生受到他的欺騙傷害。
是人應該明白我的感受,錢,他只要付拿掉的一半,但是我不想接受!因為對我來說『你不想完全負責乾脆不要付』,以上我都沒有亂講話,都有截圖為證。
代表者: 土屋千冬
郵便番号:114-0001
住所:東京都北区東十条3丁目16番4号
資本金:2,000,000円
設立日:2023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