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彼此吸引是命運之神的安排,還是化學效應作祟?關于緣分,心理學家歸納出兩大重要「吸引力法則」,我們會來電,其實都有跡可循!
文|陳和謙
人與人之間的相互吸引,如同神袐的化學反應。但究竟人與人的相處之間,為什麼會產生吸引?而吸引力的產生,究竟需要具備哪些條件?以實證心理學(evidence-based psychology)的角度切入,綜合了各種研究的結果,在統計上,心理學家已經歸納出了兩項重要的吸引力法則。
接近性效應
第一個影響吸引力的是「接近性效應 (propinquity effect)」,指的是兩個人之間要產生良好的關係,就必須具備物理上的「接近」;或是說,兩人所在的位置愈接近,彼此的關係就容易愈好。
針對大學宿舍所做的相關研究,分析了寢室之間的距離與鄰居們對彼此的好感度,發現除了自己寢室之外,大學生通常與隔壁寢的鄰居關係較好,與隔壁的隔壁關係其次,再來隨著距離,彼此的好感度依序遞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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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從小到大的生活經驗裡,「接近性效應」也都一直悄悄地在發揮作用,影響著我們的人際關係。
在國小、國中的教室,班級中的座位分佈就影響著我們的朋友關係——因為誰坐得離自己比較近,我們就有更多的機會和他借一支筆,或者交換考卷,也就更容易與他產生互動,進而有可能和他成為更好的朋友。
在平常的生活圈之外,大部份的人我們根本就不認識,但是卻可能因為某次共同參與夏令營的經驗,使彼此相遇、進而認識。當然,在營隊結束之後,最有可能在日後繼續保持往來的,就是當時和自己同一個小隊的隊員。
又例如在住家附近的公園裡,如果遇到的球友,住在離自己家比較近的地方,那麼比起來自更遠地方的人,這兩個人就更有機會在球場上相遇⋯⋯同樣地,我們還可以在生活中,輕易地提取出大量相似的經驗作為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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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近性效應的基礎在于「熟悉」,或說是「建立熟悉感的機會」,因為人類的本性就是不喜歡陌生的感覺,並且害怕未知,于是總是喜歡親近自己所熟悉的東西。所以當彼此熟悉了、習慣了,我們便本能地賴著而不想離開。就像是我們吃飯時喜歡吃「家常菜」、聽歌時喜歡聽「年輕時聽過的歌曲」、購物時喜歡選「認得的品牌」,這些現象背後的潛在心理機制,都是出于因彼此熟悉所產生的好感。
同樣的心理機制也導致了心理學上所謂的「單純曝光效應 (mere exposure effe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