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逢親人過世,想必都會希望能好好處理後事,讓逝者早點入土為安,但若沒有拿到死亡證明,後事的處理將會更加困難。大陸就有一名胡姓婦人的兒子17年前去世,但胡婦因積欠醫藥費,醫院遲遲不肯開出死亡證明,這一等就是17年。胡婦後來拿到死亡證明來到殯儀館時,又被殯儀館告知要交付約人民幣20萬元(約新台幣84萬元)保管費才能下葬,讓胡婦相當無奈。
今年68歲的胡姓婦人和丈夫育有一名兒子,2003年4月3日,當時20歲的兒子突然肚子痛到醫院看病,當時醫生診斷為胰腺炎重症,病情不斷惡化,直到同年5月15日,胡婦總共花了近44萬元(約新台幣184萬元)在醫藥費上,但仍欠院方不少錢,當時胡婦告訴院方,能不能暫緩繳費時間,也向當時醫院院長寫信陳情,但在5月25日時,胡婦的兒子仍不幸去世。
胡婦下葬兒子遺體的路十分艱辛。
胡婦認為,這一切都是因為醫院不斷拖欠死亡證明,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胡婦又提起申訴,要求醫院吸收這些年來的保管費用。不過事實上,胡婦兒子的死亡證明在病逝當天就開立了,院方也找得到當時的存檔,但卻沒有交給家屬,因為留下來的死亡證明只有第一聯,第二、三聯不知道在哪裡,而當年經手這件事的醫護人員也早已不在醫院,調查起來也相當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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