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9日
圖像來源, 圖像加注文字, 周梓樂是香港示威的重要符號。
香港科技大學學生周梓樂在警民衝突期間墮樓身亡而轟動香港的案件,香港法院自去年11月16日起進行了超過一個月的死因聆訊傳召48名證人作供,三男兩女組成的陪審團經過14小時商議,裁定死因存疑。
陪審團在香港時間週六(1月9日)傍晚作出裁決後,裁判官認為研訊「差不多接近真相」,希望可以解答周梓樂父母的一些疑團。
周梓樂在2019年11月4日淩晨在將軍澳示威期間,在尚德邨停車場的三樓跌下二樓重傷,四日後不治,終年22歲,成為第一位處於警民衝突現場身亡的人。
當時,警方在附近驅散示威者,在死者墮樓的時間前後對停車場投擲催淚彈,由於沒有鏡頭拍到肇事一幕,事發後警方未能夠提出令公眾信服的證據,外界在沒有直接證據下質疑他的死因與警方執法有關。
周梓樂成為示威助燃劑,觸發連場悼念活動,多次演變成嚴重警民衝突,他戴頭盔的照片成為抗爭符號,是示威者陣營最常使用的文宣之一。儘管示威陣營也並非一面倒認為他的死亡與警方執法有關,但他的案件象徵示威陣營對警方執法的高度不信任。
香港示威者過去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去全盤審視「反送中」每一起事件,希望查找真相和追責,但港府拒絕示威者訴求。香港司法體系中專門以聆訊方式判斷死因的死因庭,有法定權力傳召與死者相關的人,包括當日的前線警員、醫護、驗屍官、目擊者和死者家屬,聆訊除了能有機會找出案件更多細節,也希望得出一個令更多人信服的說法。
死因研訊試圖重組周梓樂生前一刻發生了什麼事。庭上呈上警方解鎖周梓樂iPad後獲取的資料,首次披露他墮樓前的二、三十分鐘內在Telegram群組發出的訊息。
當天淩晨12時41分,他在群中以髒話批評警方向停車場發射催淚彈,5分鐘後,他表示在停車場「食花生」
死因裁判官高偉雄在總結供詞時表示,沒有證據顯示周梓樂有參與示威,不應猜度他在場目的,雖然他稱想把東西給別人,但不知他是否真的有給、給了什麼,在他身上也只找到私人物品。
聆訊最關鍵的新證據是停車場的錄影鏡頭,見到當日淩晨1時1分47秒一個黑影墜下。
代表者: 土屋千冬
郵便番号:114-0001
住所:東京都北区東十条3丁目16番4号
資本金:2,000,000円
設立日:2023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