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末我回到老家兩天,和隔壁鄰居親戚家閒聊,閒聊的過程中有位大姐提到,自己的女兒去年大專畢業,在附近的某家服裝公司上班,工資不高還天天受上司的氣。
大姐越說越激動,她批評公司對員工非常刻薄,工資給得那麼低,還要壓榨員工。
一旁有位其他的鄰居聽了以後就勸說道:「那你就讓女兒辭職啊,何必在那邊受氣呢?」
大姐歎了口氣說:「我也讓她辭職算了,但是女兒就是捨不得離職。」
其實職場上類似的情況並不少,那麼為什麼許多人工作中拿著低工資卻不願意離職呢?
對此,我個人主要的觀點如下。
捨不得離職,往往並非真的「捨不得」,而是外頭沒有更合適的選項罷了。
就像那位大姐所抱怨的那樣,她的女兒可能也是每天上班咬牙切齒,非常不滿上司的壓榨舉動,辭職的念頭在心中默念了一千遍。
可是真的要到提交辭職報告的時候,內心還是沒有勇氣這麼做。原因非常簡單,員工清楚自己去外頭求職也拿不到更高的工資,甚至目前的工作已經是比較高的待遇(相對于個人能力而言)。
所以歸根到底,還是自己的不夠自信。
而這種自信心,往往是需要工作能力來加持的。沒有職場上的核心競爭力,就不可能果斷地從公司離職抽身。
並且大姐的女兒也不是什麼高學歷背景,在硬性擇業條件上也不佔優勢。
我身邊有個朋友,也是天天叫嚷著要從他的公司離職,原因和那位大姐的女兒一樣,工資不高並且受到上司的壓榨。
但是這哥們喊了幾年卻始終沒有提出辭職。
只不過他的考慮因素還真是因為「捨不得」。因為他的公司性質,雖然工資低,但是平時給到的福利卻非常好。
最重要的是,平臺比較穩定,不會像一些中小企業那般動不動就得裁員下崗。
去年的疫情發生以後,他就更加沒有勇氣出來,一旦離職,原先享受的好待遇就全部沒有了。
所以,當公司有讓你難以割捨的「東西」(無論那是什麼),即使工作不開心,也很難下決心離職。
還有的公司,為了留住員工持續地工作,就會給他們設定一些限制性的條件。
比如我曾經的老東家,每年都會給部分骨幹員工花錢送出去培訓進修,每一筆開銷都至少數萬元。
公司花大錢給員工培訓自然是大好事,可是上司也不是白白給他們花費這些錢的。
在培訓開展前,公司就和這些參訓員工簽訂了培訓協定,協定中明確約定了工作服務期,若在服務期內離職,則員工需要按照期限的比例賠償公司的培訓支出。
這樣的規定就約束了好多骨幹員工不能隨便離職,雖然有這樣那樣的不滿意,但是提出離職的仍然是少數人,畢竟沒有誰會想要把這些錢掏出來還給公司。
工資低還受氣,這種情況下員工竟然還熬得住不離職?
假如你看完上述三條理由,你會感慨一句: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啊!
各位朋友,您對此如何看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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