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這句話用在犯罪嫌疑人楊某和王某身上太合適不過了。
楊某和王某是某物業服務公司的保安,兩人經常有目的地去地下車庫巡邏,一旦發現有車子「震動」,就立馬沖上去,一人負責手電筒打光,一人負責拍照。拍完照片後,就揚言要曝光,而受害人往往會因個人隱私選擇「花錢消災」。
500元、1000元、2000元……每次嘗到甜頭後,楊某和王某覺得這真是個萬無一失的行當。隨後,膽子也來越大,「費用」也越要越多。
直到遇到了「不按套路出牌」的季先生。
6月10日,楊某和王某在地下車庫再次發現「震動」車輛,由於前幾次的成功經驗,所以在這次敲詐過程中,楊某提出要2000元的「封口費」。然而,這次的受害人季先生的態度比較強硬,只願拿出400元。
楊某和王某決定見好就收。
誰曾想,等兩人把照片刪除後,季先生便選擇了報警。
接警後,杭州錢塘新區義蓬派出所民警馬康明迅速趕到現場。根據報警人季先生的描述,找到了保安楊某和王某,並將兩人傳喚至派出所調查。
經審查,楊某和王某對自己敲詐勒索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據楊某和王某交代,今年5月初,兩人在地下車庫巡邏時,無意中發現偏辟處有一輛奇怪的轎車。車子停著卻未熄火,而且車身還在不停地搖動。
倆人猜想肯定有人在玩「車震」。於是,楊某便將照片偷[偷.拍]下,然後開始拍打車窗:「你們在幹什麼?我要報警了。」
男的衣冠不整地下來懇求道:「大哥,我只是偶爾出來玩玩,求你了,不要報警......」
楊某抬起右手,把拇指和食指搓揉給受害人看。受害人明白,這是要錢的手勢,就說:「大哥,辛苦了,去買點煙抽抽吧.....那個照片能不能刪掉呀。」邊說邊遞上500元現金,希望兩人能把照片刪掉。
楊某和王某相視一眼,拿了錢,刪掉照片就走了。
就這樣,初嘗甜頭的楊某和王某開啟了「生財之道」。
楊某和王某覺得,來這種地方「車震」的,基本都是偷情的,料著人家也不敢報警。於是, 兩人經常相約,利用職務之便,在值班巡邏時,特意在偏辟處、車輛少的地方轉悠,專盯這樣「特殊」的轎車,實施敲詐。
5月底,楊某和王某兩人照例在地下車庫尋找目標,他們鎖定了一輛車體晃動的黑色福特。
按照慣例做法,拍好照後,楊某便說道:「你們在幹什麼,我要打電話報警曝光。」
受害人一聽便緊張了,「不要報警了,我給你點錢買點香煙」
。於是,拿出300元給楊某。
楊某隨口說了句,少了點。受害人一聽就急了,連忙用微信轉了1000元給楊某。隨後,楊某刪掉照片並要求受害人刪除轉帳記錄。
事後,楊某通過微信,轉給王某500元。
直到遇到季先生,兩人才落入法網。此時,楊某和王某已成功得手7次。
目前,犯罪嫌疑人楊某和王某因涉嫌敲詐勒索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
代表者: 土屋千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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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東京都北区東十条3丁目16番4号
資本金:2,000,000円
設立日:2023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