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一名44歲古姓男子在2009年至2014年與女友同居時,竟在廚房女友年僅8歲的孫女,當時孫女哭著求救,卻回「那是看你可愛逗你玩」,事後女童在母親的陪同下向警方報案。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近日全案審結,判古男7年6個月有期徒刑,並須賠償女童及女童家人4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古男在2010年12月間趁女友不在家時,在廚房從後方環抱坐在餐椅上的女童,強迫她無法離開,還進一步強吻、性侵女童得逞。事發後,女童打電話向阿嬤哭訴,但阿嬤卻不相信,竟回「大人是看妳可愛,所以逗妳玩」,讓女童求助無門。
女童事後身心出現狀況,甚至罹患,開始自殘、輕生,接受心理醫師治療後,諮商師通知阿嬤到場,沒想到阿嬤還責怪女童為何不能釋懷遺忘。心理諮商師見狀後,決定通報學校,並協助女童向古男提出告訴。
法官認定,古男自己也有8歲的孩子,卻做出天理不容的犯行,依刑事部分審結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處古男有期徒刑7年6月,民事部分則判應賠償女童及女童家人共40萬元,可上訴。
ADVERTISEMENT
自殺,不能解決難題;求助,才是最好的路。求救請打1995 ( 要救救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