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當初,如果女兒沒有哭鬧,乖乖的,聽話一點,是不是一切都會不一樣?
如果重來一次,她是否仍然會選擇親手結束女兒的生命?李某也不知道。
近日,大陸廣東法院「生母故意捂死1歲女童案」作出終審裁定,女子獲刑12年。為女子的故事以及孩子的悲劇畫上了句號。
"我很不幸,不想女兒走我的路"
李某生於1993年,今年她才27歲,不到30歲,這本該是她最好的年紀。最美的年華有了可愛的女兒,有丈夫,她的人生可以算是普通人追求的幸福生活了,為何會對女兒痛下殺手呢?
她說自己很"不幸",一天,她趁家人不注意,偷偷溜出去,一個人跑到派出所辦案, 她告訴警察自己被父親侵犯了。事後警方調查得知,李某所說並非事實。警察給李某的家人打了電話,讓他們把女兒帶回家去。
原來,李某高中畢業後就來到了廣州打工,2013年,她遭遇了感情上的創傷,離開廣州回到了家中。 之後無所事事,那場「被侵犯」鬧劇,就是她的生活調劑品。
2016年,經人介紹李某認識了丈夫黃某,生活還要繼續,黃某的悉心照顧和陪伴讓她走了出來,她戀愛了,不久她結婚了。
幸運之神降臨在了不幸的她身上,第二年她生了女兒,過了一年又生了個兒子。兒女雙全,愛人在側,李某感覺自己幸運極了。
然而好景不長,生活和童話還是有區別的,漸漸的,夫妻間矛盾增多。丈夫呵斥她,怪她太懶,說她只會玩。
李某生氣極了,她責怪丈夫沒錢,太窮了。吵到激烈時,李某甚至說出了要離婚,還要把兒子賣掉。之後二人矛盾激化,感情越來越差,長期分居。
"我要把孩子賣了,不想跟你過生活"
公公評價李某稱她人品不好,在家裡不僅不做家務活,也不會帶孩子。李某的父親則稱,女兒剛嫁過去時,二人感情很好,公婆對自己女兒也很好。後來時間久了,有了兩個小孩之後,公婆開始抱怨她不照顧小孩也不做家務。
矛盾就這樣產生了,她開始頻繁的和丈夫吵架。
"反正這輩子我不好過,就要弄亂你的生活,也不讓你好過。"
"就是要你們沒命,包括你媽,沒命了,我就會高興。"
"我要把孩子賣了,不想跟你過生活"。
字字紮心,當初如膠似漆的二人因為生活的瑣碎積怨越來越多。女兒死後,李某經常會想一個原因,她想了想,覺得是因為家庭問題才殺了女兒。
李某覺得,在家裡總是被婆婆罵,公公婆婆都對她有意見,她太"不幸"了。
丈夫曾報警:妻子經常打小孩
李某產下兒子之後,月子期間多次和夫家發生衝突,與自己父母家也關係疏遠。
代表者: 土屋千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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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日:2023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