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順9日訊)「華裔女子遭虐打案」,22歲的男被告今日被告上安順推事庭時認罪,被判決罰款3000令吉。
另一名女被告基於只有17歲,法庭需待其行為報告後再判決。至於男被告劉家偉(譯音)的妻子,基於事發時只是持手機拍攝而沒被起訴。
17歲的女被告是男被告妻子的閨蜜。
華裔女子遭虐打案」中的男事主,被告劉家偉上庭及被判決罰款3000令吉。
2名男女被告被控在2019年11月19日,在霹靂州半港新邦安拔一住宅,致傷黃姓女子,觸犯刑事法典第324條文(持武器致傷他人)。
劉家偉在法庭聽取控狀後俯首認罪,他較後繳還罰款後即離開。女被告則在下午時分,由親人陪同到法庭辦理保釋手續。
早前流傳的多個視頻,視頻內容是1名華裔少女被男子虐待毒打,以及被另一少女狠踢臀部及腹部;少女被虐至傷痕纍纍,地上更遺留血漬。
此事引起線民關注和憤怒,警方在11月7日在吉隆坡逮捕一男兩女歸案,並在今日將其中兩人控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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